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的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,持证人员需每年完成不少于24学时的继续教育课程。本年度培训新增在线学习模块,支持移动端随时学习。
项目 | 培训要求 | 完成标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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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规年检 | 24学时/年 | 电子条码认证 |
新人员 | 次年参训 | 证书激活标识 |
学员完成在线课程学习后,系统自动生成培训记录。纸质证书可通过快递接收,电子证书实时同步至财政会计管理系统。
针对往期未及时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,提供2015年至今的漏检补办服务。证书换发业务需提交近期免冠证件照及原证书扫描件。
• 漏检补办周期:15-20个工作日
• 证书换发工本费:按财政部门标准收取
• 材料审核:专业团队三审制度保障
注意事项:根据《会计法》第四十条规定,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,将影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岗位聘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