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必须持有国家认证的教师资格证书,该认证包含理论考核与实践能力双重评估体系。师范专业毕业生需在学期考核中通过教育学、教育心理学等核心课程,并在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成绩。
教学规范 | 具体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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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学习 | 定期组织教育法规专题研讨,每年完成16学时继续教育 |
教学实施 | 所有教学活动需符合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相关规定 |
教育工作者应建立完整的教学档案管理系统,实时记录教学过程中的重要节点,确保教学行为可追溯、可评估。
构建个性化成长档案,记录每位学生的认知发展、社交能力等12项关键指标,实行季度成长分析制度。
建立家校协同教育平台,要求教师每月至少进行两次家访或线上沟通,形成教育合力。
实施分层培养计划,新入职教师需在首年完成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