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00-666-4820
根据《教师法》最新修订条款,申请教师资格认证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
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,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。特殊教育岗位可根据地方政策适当调整语言要求。
非师范专业申请人需注意:
资格认证申请需通过教育主管部门指定渠道提交,建议提前三个月准备相关材料。体检报告有效期为六个月,请注意时间安排。